「『耶和華』這名是在以色列當中作工我所取的名,其原意就是能憐憫人、能咒詛人,又能帶領人生活的以色列人(即神的選民)的神,是大有能力、滿有智慧的神……就是說,只有耶和華是以色列選民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摩西的神,也是所有以色列眾百姓的神。所以當代的以色列人除了猶太邦族以外,人都敬拜耶和華,為他獻祭在祭壇上,在聖殿裡穿祭司袍事奉耶和華,他們所盼望的是耶和華的再現。……『耶和華』這個名是為著律法下的以色列民而固有的名。每一個時代每一步作工,我的名都有代表意義,不是無根無據的,就是每一個名都代表一個時代。『耶和華』代表律法時代,是以色列人對他們所敬拜的神的尊稱……」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救主」早已駕著「白雲」重歸》
原文摘自:舊約要點-律法時代神的名稱為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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