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主前的是非恩怨
我是一個特別講究兄弟義氣的人,也是血氣方剛,甚至可以說是火爆脾氣,因為這我沒少吃虧。
19歲那年,有一次朋友和一個小商販因為討價還價廝打起來,為了不讓朋友吃虧,我就帶著火氣上去勸架,結果被捲進是非中,小商販一氣之下報了案,說我搶他的東西。派出所沒有根據事實進行調查,就聽信小商販的一面之詞,把我送進了拘留所,後來又被送到市教養所,一關就是兩年。
29歲那年,一次我跟幾個朋友出去喝酒,酒後兩個朋友因一點小事吵起來,我趕緊勸說其中一個朋友,他以為我是站在對方一邊欺負他,就回家找他三哥幫忙。為了不引起更大的誤會,我也跟著去了,結果他三哥以為是我欺負他小弟,站起來就想打我,嘴裡還罵罵咧咧。我心裡的火壓也壓不住,心想:我怕過誰,服過誰啊?你有脾氣,我也有脾氣,大不了咱就打一架!我氣勢洶洶地說:「你罵誰呢?」我一邊說一邊回過頭來,這時恰好我朋友正拿起一個罐頭瓶向我頭上砸過來,瓶子當時就碎了,血頓時汩汩地流,一會兒我就失去知覺暈過去了。當我醒來時,發現自己已經在車上了,後來我被送到醫院。
那段時間,我的情緒極度低落,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我的妻子和孩子一直陪伴著我,安慰我,妻子還給我傳了主耶穌的福音,她說:「你跟我一起信神吧,人的盡頭就是神的起頭,神會給我們開闢出路的。」說實話,以前我的思想裡根本沒有信神的概念,就認為我的命運我主宰,但是看到自己現在的情形,我真是無法主宰自己,就答應跟妻子一起去教會了。
信主後我的喜與憂
我來到教會後,弟兄姊妹對我都挺熱情,特別是一個姓毛的執事,經常跟我講述他的生活經歷開導我,使我的心逐漸恢復了平靜。那時候牧師最常講的道就是:「耶穌基督一次為我們獻上而作了永遠的贖罪祭,所以我們已經不活在罪中與罪同在了。因為希伯來書10章12-18節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以前,我不知道自己裡面的血氣都屬於罪,信主後才知道自己是個罪人。雖然主因著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我們的罪也已得赦免,但是作為信主的人,必須來到主前認罪悔改,否則就進不了天國。
信主後的一段時間裡,附近的朋友還經常來我家喝酒,那時候KTV剛剛興起,為了趕潮流,我們常常去歌廳消遣,當時覺得挺快樂,但晚上回家後我時常想:我現在信主了,這些不都屬於犯罪的事嗎?主也不稱許我這樣的行為啊!我就趕緊禱告認罪悔改。禱告完我就勸慰自己:沒關係,牧師不是常常說主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嗎?只要我常常到主面前認罪主就會原諒我的。還有一次我正在朋友家喝酒,妻子去勸我少喝點,朋友們起鬨說:「喲!大哥,喝酒這事還得聽老婆的啊?」說完都哈哈大笑起來。我覺得在朋友面前丟了面子,回家後我藉著酒勁就沖妻子發火,摔完了東西,還警告妻子下次別管我。等第二天酒醒了,氣也消了,我又開始後悔:我都信主了,這咋老是憑血氣對待妻子?我咋就控制不住自己呢?無奈只好來到主面前禱告認罪。這樣的事經常發生,久而久之,我心裡開始覺得不安:我這樣犯罪認罪,認了罪再犯罪,還能進天國嗎?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8:34-35)按照主耶穌的話,我這麼信下去能行嗎?我有些困惑,但又很無奈。
2008年,我和妻子來到韓國生活,但不知為什麼我心裡總覺得空虛,沒有滿足感,還時常因為小事跟妻子拌嘴,有時吵得不可開交。我感覺自己不是有意想跟妻子吵,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為此我一直很煩惱。在這期間,我又得了腦血栓,身體的病和靈裡的迷茫真是讓我痛苦萬分。
第二次救恩為我燃起新的希望之火
2016年,在我最無助的時候,我二姐來給我們傳了全能神末世的作工。當時她剛接受,就帶著教會的弟兄姊妹到我四叔家給我們傳福音。一個傳福音的弟兄給我們講了神的三步作工:第一步作工,神的名叫耶和華,作的工作是頒布律法帶領百姓生活,讓人知罪。第二步,神道成肉身來作工,神的名叫耶穌,作的是救贖的工作,帶給人無盡的恩典,讓人認罪悔改,最後為了全人類被釘在十字架上,作了永遠的贖罪祭。雖然主耶穌做了我們的贖罪祭,但只是赦免了我們的罪,沒有作變化人性情的工作,我們每天還是活在犯罪認罪的情形中,不能擺脫罪,所以神作了第三步工作,也就是聖經裡預言的末世審判從神家起首的工作。這次神的名叫全能神,主要就是發表話語審判刑罰人,讓人得著潔淨,達到蒙拯救進天國。
我聽到這些,感到弟兄說的話題正好是我困惑的問題,我們信主後雖然罪得赦免了,但為什麼還常常犯罪?到底怎樣才能擺脫罪?我也很想知道答案。弟兄又給我讀了幾段神的話。
神的話說:「人雖然都經過了救贖,人的罪都得著了赦免,這只能說神不記念人的過犯,不按著人的過犯來對待人,但人活在肉體之中沒有脫離罪,只能是繼續犯罪,不斷地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這就是人所過的不斷地犯罪,也不斷地得著赦免的生活。多數人都是白天犯罪,晚上認罪,這樣,即使贖罪祭對人來說永遠有效,也不能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這只是完成了拯救工作的一半……」
「人的罪是得著了赦免,這是因著神釘十字架的工作,但人仍舊活在老舊的撒但敗壞性情之中,這樣,就得把人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之中完全拯救出來,讓人的罪性完全脫去,而且不再發展,使人的性情都能達到變化。這就需要讓人明白生命長進的路,讓人明白生命之道,明白性情變化的途徑,而且讓人都按著這路去實行,達到人的性情逐漸變化,活在光的照耀之下,讓人所做的凡事都合乎神的心意,讓人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讓人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達到人能完全從罪中出來,這樣,人才得著了完全的救恩。……所以,那步工作作完之後,還有一步審判刑罰的工作,這步就是藉著話語來潔淨人,來達到讓人有路可行……這步作的工作比上步更有意義,比上步作的工作果效更大,因為現在是話語直接供應人的生命,讓人的性情能夠徹底更新,是一步更徹底的工作……」(摘自《道成肉身的奧祕(四)》)
「末世基督是用諸多方面的真理來教訓人,來揭露人的本質,解剖人的言語行為,這些言語中都包含著諸多方面的真理,例如人的本分,人對神如何順服,對神如何忠心,人當如何活出正常人性,神的智慧,神的性情等等,這些言語都是針對人的本質,針對人的敗壞性情,尤其那些揭露人如何棄絕神的言語更是針對人本是撒但的化身、針對人本是神的敵勢力而言的。神作審判的工作不是三言兩語就道盡人的本性的,而是來作長期的揭露、對付、修理,這各種方式的揭露、對付與修理並不是用一般的語言能代替的,而是用人根本就沒有的真理來代替,這樣的方式才叫審判,這樣的審判才能將人折服,才能使人對神心服口服,而且對神有真正的認識。審判工作帶來的是人對神本來面目的了解,帶來的是人對悖逆真相的認識。審判工作使人對神的心意明白了許多,對神的工作宗旨明白了許多,對人所不能明白的奧祕理解了許多,而且也使人認識了知道了人的敗壞實質、敗壞根源,也使人發現了人的醜惡嘴臉。這些工作的果效都是審判工作帶來的,因為審判工作的實質其實就是神的真理、道路、生命向所有信他的人打開的工作。這工作就是神作的審判工作。」(摘自《基督用真理來作審判的工作》)
讀完神的話弟兄交通說:「從全能神的話中,我們就能明白為什麼我們信主之後還能常常犯罪的真正原因了。同時也明白了,神末世審判、潔淨我們這些敗壞人類,就是用諸多方面的真理和他發表的公義性情對我們的撒但本性進行審判、揭示和定罪。我們讀全能神的話語時,就能感受到神的話語如同兩刃利劍,一針見血地把我們內心深處隱藏的撒但本性和撒但毒素都揭露出來,使我們看清了自己被撒但敗壞太深,生活、為人處事處處憑著撒但毒素、撒但哲學、撒但邏輯、法則活著,心中充滿惡毒、狂妄、貪婪、詭詐等等撒但性情,都成了悖逆神、抵擋神的撒但後裔。神的話處處擊中我們的撒但本性,就像神面對面與我們說話一樣,有時提醒、警示我們,有時責備、對付、管教我們,使我們在神的話中看見自己的敗壞真相,感到無地自容、羞愧難當。同時,我們也能深深地感受到神的話的確都是真理,認識到神聖潔的實質不容玷污,神公義的性情不容人觸犯,我們就會不由自主地仆倒在神面前,向神悔改,痛恨自己的撒但本性,立志重新做人滿足神。這就是神話語的審判在我們身上達到的果效,是我們接受神審判得著潔淨的過程。凡是真心信神、喜愛真理的人經歷神這樣的審判刑罰都能達到潔淨變化,被神成全。」
聽了這幾段全能神的話和弟兄的交通,我終於知道自己信主卻仍然犯罪的原因了,也明白了只有接受神末世的審判刑罰才能脫離敗壞性情。我心裡終於亮堂了,於是我決定好好考察全能神的末世作工。之後又經過弟兄姊妹幾次交通,我確信全能神就是主耶穌的再來,並且欣然參加了教會生活。藉著讀神的話,在教會生活中和弟兄姊妹一起交通神的話,一段時間後,我明白了一些真理。我也開始操練在現實生活中實行神的話,在現實中我真實地體嘗了神話語審判潔淨我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