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起十字架: 十字架 | 撥開迷霧(上)

2019年1月24日 星期四

十字架 | 撥開迷霧(上)

      清晨五點,我還是像往常一樣按時起床、洗臉刷牙。簡單收拾之後,我走進書房,打開窗戶,看到窗外的馬路上,人行道上只有三三兩兩的行人、車輛,淡淡的薄霧籠罩著整個城市。我閉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氣,嗯,好新鮮的空氣,又是新的一天!這時候看神的話真是最佳時間!我轉身取出《話在肉身顯現》,坐在書桌前,打開《成功與否在於人所走的路》這篇神的話讀起來:「彼得追求的是純潔的愛,保羅追求的是公義的冠冕。彼得經歷多少年的聖靈作工,他對基督的認識是實際的,他對自己的認識也是深刻的,所以他對神的愛也是純潔的。經過多年的熬煉,他對耶穌的認識、對生命的認識都提高了,他的愛是無條件的愛,是主動的愛,他不要報酬也不盼望得到什麼好處。保羅作工多年,他對基督並沒有太多的認識,他對自己的認識也是少得可憐,他對基督的愛根本沒有,他作工跑路是為了獲得最後的桂冠。他追求的是最好的冠冕,並不是最純潔的愛,他的追求並不是主動的,而是被動的,他不是在盡本分,而是被聖靈的作工抓住之後被迫追求。所以,他的追求並不證明他是一個合格的受造之物,而彼得才是一個合格的盡本分的受造之物。對人來說,凡是對神有貢獻的,就應得著賞賜,越是有貢獻的,越是理所當然得到神的喜悅。人的觀點的實質是交易性的,並不是主動地追求盡到受造之物的本分。對神來說,越是追求真實愛神的,追求完全順服神的,也就是追求盡受造之物本分的,越能得到神的稱許。神的觀點是要求人恢復人原有的本分,恢復人原有的地位,人本身就是受造之物,所以,人就不應越格對神有任何要求,只能盡受造之物的本分。保羅與彼得的歸宿就是按著能否盡到受造之物的本分而衡量的,不是按貢獻大小而衡量的,是按著他們原有的追求而定的,並不是按作工的多少或人對他們的評價而定的。所以說,追求主動盡受造之物的本分是成功的路;追求真實地愛神的路是最正確的路;追求變化舊性純潔地愛神這是成功的路。」(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成功與否在於人所走的路》)
      全能神的話語都是真理啊,把整個宗教界不知道的奧祕都給揭示了出來,在人來看,恩典時代使徒保羅為主作了那麼多的工,走遍了大半個歐洲傳揚主的福音,無人能相比,他肯定就是最蒙神稱許的人,必會得著天國的福氣。通過神話語的揭示才看到,保羅的追求中充滿了個人的交易存心,他的付出花費是為了最終能享受天國的福氣、得著榮耀的冠冕,不是在心甘情願地盡受造之物的本分,他對造物的主並不認識,也沒有真正的愛。雖然他一生作工講道無數,傳了很多福音,在各處建立了很多教會,甚至因信主幾次被抓坐監,受了很多苦,但他所做的不是遵行神旨意,不是為了追求愛神、滿足神,而是用勞苦作工換取公義的冠冕,他不認識自己就是受造之物,理當順服神的主宰安排,反而還狂妄自大以作工多自居,與神搞交易,他雖信神多年,但對自己的本性實質沒有絲毫認識,而且他的性情也沒有絲毫變化。在他的心中認為,只要自己受苦花費了就應該得到神的賞賜與祝福,可見他沒有一個受造之物該有的理智。而彼得的追求卻與他恰恰相反,雖然彼得一生作工講道沒有保羅多,但他跑路花費就是為了盡到一個受造之物的本分,是為了達到對神有純潔的愛。在他的心中認為,為神花費是作為一個人應該達到的,神的託付是人天經地義得完成的,他不求報酬,沒有任何選擇。即使主耶穌託付彼得照看教會,他也沒有因自己的一生付出而向神要祝福、要冠冕,還能對神順服至死,為神倒釘十字架,因他追求的是對神有真實的順服與真實的愛,最終被神成全為一粒初熟的果子供神享受。


      回想自己信主十多年,一直效法保羅為主花費、作工,風裡來雨裡去,十幾年如一日,從來沒有間斷過,論受苦,論資格,我在教會裡也算是數一數二的。我經常講道教導弟兄姊妹要效法使徒保羅,追求撇棄花費、勞苦作工,將來神定會按著每個人所作的工、受的苦賞賜大小不同的冠冕,要想得大的、好的冠冕就得多作主工、多吃苦付代價。為此我告別了家鄉翻山越嶺去傳福音、講道,一天要走七八十里路。一次我推車走到半山腰,忽然天下暴雨,陡峭的山路非常滑,掉進山溝裡就會摔得粉身碎骨,後來在主的保守下,我才沒有掉下去。過後想到當時的險境心裡就有些軟弱,但想到保羅弟兄說過:「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摩太后書4:7—8)就覺得我受這苦將來能得到神大的賞賜那不太值了嗎?之後我就不覺得苦了,渾身的勁又起來了。我時常也遭到世人的嘲笑、毀謗、羞辱,但一想到垂手可得的福氣,什麼苦我都能承受,弟兄姊妹說我就是當代的保羅,我也為自己能走上保羅為主花費的路而慶幸、自豪!

      看神的話對彼得與保羅所走道路的解剖,看到自己這些年風風雨雨為神花費都是在效法保羅憑勞苦作工在跟神搞交易,是為了從神得賞賜、得冠冕,全是受得福存心支配,並不是心甘情願盡受造之物的本分,多麼讓神厭憎恨惡!正如神的話揭示說:「人與神的關係僅僅是一個赤裸裸的利益關係,是得福之人與賜福之人的關係。」(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人在神的經營中才能蒙拯救》)以往我一直認為自己這樣走信神的路就是正確的,肯定是神所滿意的,現在對照神的話,我才看到自己就是一個無利不起早的人,是一個只願享受天國福氣不甘願盡受造之物本分的人,根本不是追求順服神、愛神的人,我不正是在沿著失敗之人所走的路往前走嗎?想到主耶穌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22-23)現在對主耶穌的話才明白透亮些,原來那些傳道作工、跑路花費的人如果信神的存心不對,那所走的就是錯誤的道路,在神的眼中也是被神厭憎恨惡的對象,雖然他們信神多年,作了不少工,但神根本就不承認他們的信。末世,全能神也說:「有些人最終要說:『我為你作了那麼多工作,沒功勞也有苦勞,哪怕讓我進天堂吃生命果也行。』我要的是什麼樣的人你得知道,國度裡不容許有污穢的人進去,不容許污穢的人玷污聖地,你雖然作了許多工作,你雖作工多年,但到頭來仍是污穢不堪,你想進我的國度,那是天理難容的事!從創世到如今我未曾對任何一個獻私情的人開過這樣的方便之門,這是天規,誰也打不破!你得追求生命,今天要成全的是彼得一類的人,是追求個人性情變化的人,是願意作神的見證、願意盡到受造之物的本分的人,就這樣的人才是被成全的人。假如你就是為了得賞賜,不追求自己的生命性情有變化,那就一切都徒勞了,這是永不改變的真理!」(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成功與否在於人所走的路》)從這些話中看到全能神的話和主耶穌的話同樣都帶著權柄,滿了神的公義威嚴的性情,人信神、為神花費,如果帶著存心、帶著摻雜,那就是污穢敗壞的人,是沒有經過神潔淨的人,所以不配進入神的國。因神的實質是聖潔的,神的國不容污穢的人存留,凡是被神稱許進入國度中的人都是被潔淨後的誠實人、愛神的人。從中看到神定規人的結局不看人受苦多少,資格老幼,只要人的性情沒有變化那就不能進入神的國。因神的國度裡不容許污穢敗壞的人進去,這是由神的公義性情決定的。在不同的時代,神說的話從表面上看不相同,但意思完全相同,從主耶穌和全能神的話中都能清楚地看到神的性情是公義的,神的實質是聖潔的,無論人憑著什麼觀念想像來信神跟隨神,神對人的要求是始終不變的,最終人能否有好的結局是根據神的話來決定,而不是根據人的觀念想像。(末完待續)
原文摘自《撥開迷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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