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三章十三至十七節:「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作:禮)。』於是約翰許了他。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看到這幾節經文,逢春心裡再次生出幾個問號:那些聽了約翰傳的悔改之道後,就來到約旦河受約翰洗禮的人,他們都是有罪的人,但主耶穌是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神,神是聖潔的,沒有罪,為什麼還要受洗呢?逢春心裡疑惑不解。
後來他就到福音網站上詢問,感謝主的預備,一個網友從一本書中給他摘了一段話發給他。
逢春認真地讀道:「神的話說:『當初耶穌沒正式盡職分時,就像跟隨他的門徒一樣,他也有時在聖殿裡聚會、唱詩、讚美、看舊約聖經,當他受浸起來之後,靈正式「降在他身上」開始作工,顯明了他的身分與他該盡的職分。在這以先沒有人知道他的身分,除了馬利亞以外,約翰也不知道。他受浸時是二十九歲,受完浸之後,天開了,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是我所喜悅的。」從他受浸以後,聖靈開始這樣見證他,在他沒受浸二十九歲以前都過著正常人的生活,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睡覺、該穿衣服這些都照常,沒有一點與他人不同的地方,當然這是在人肉眼來看。……當耶穌受完浸的時候,也是聖靈開始作工的時候,並不是聖靈剛降在他身上,所說的聖靈彷彿鴿子降在他身上是針對他開始盡職分說的。他以前就有神的靈,但沒開始作工,是因時候未到,靈並不輕易作工,藉著受浸這個方式見證他,從水裡一上來,靈就開始正式在他身上作工了,就是預表神所道成的肉身開始盡職分,開始作救贖的工作了,也就是恩典時代正式開始了。所以說,神無論作什麼工作都是有時候的。耶穌在受浸之後也沒什麼特殊的變化,還是他原來的肉身,只不過是開始作工顯明他的身分了,而且他滿有權柄與能力,就這點跟以前不一樣了,身分不一樣了,即地位有明顯的變化,這屬於聖靈見證,並不是人作的工作。……見證以後聖靈要維護聖靈的見證,所以必須在他身上作智慧、作權柄,而且不同於以往,當然,這並不是受浸的效力,受浸僅僅是一個儀式,只不過用受浸這種方式來顯明他盡職分的時間。這樣的工作是為了顯明神的大能,顯明聖靈的見證,聖靈見證聖靈就負責到底。』」